选择教育培训学校温馨提示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致高新区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
新年伊始,寒假即将来临,社会事务局提醒各位家长:中小学生课外时间参加培训班,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建议把课外时间交还给孩子。如果要选择培训学校学习,请注意以下事项,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一、培训学校或培训学校设立的教学点应具有济南市教育局或我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济南市民办学校教学点登记证》,证件应在培训学校招生咨询处醒目位置悬挂,学校名称、办学地址、办学内容等应证实相符。凡不能提供证件或证实不符者,均属非法办学。
二、培训课程、班次、课时、形式、期限、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应在学校招生咨询处醒目位置公示。
三、建议签订培训合同、不参加跨学期或高收费的培训。
如需了解更多事项,请到我局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问询。
咨询电话: 88871282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