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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实验中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2年8月修订)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校发生的安全紧急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师生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教工委[2019]4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流程及规范的通知》(济政办字[2019]47号)、《高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高新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学校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指导、协助做好学校风险防控处置工作,形成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发生事件时,按照管理权限,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教体办公室和所在街道办事处报告,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维护稳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三)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更大的秩序混乱甚至失控。

(四)系统联动,协同应对。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部门各级部负责人按照学校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材料,认真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部门系统联动,协同应对的处置工作格局。特别是舆情处置要准确把握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研究确定的统一口径,确保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程序规范,正确引导舆论发展方向。

(五)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教育系统突发事件。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相关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二、应急处置领导指挥体系  

(一)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教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1.人员组成:

总指挥:  高一鸣 魏庆峰

副总指挥:徐功财 李德博 陈方勇 

    员:张玉栋  臧玉国   尹崇刚  李兆海 王传林

田延东  张玉香  郭连军  邵天龙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德博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531-88752588),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

3.应急处置小组:根据学校特点和需要,分别设置:

疏散引导组:刘浩 各级部主任 各班班主任

安全救护组:李兆海 邵天龙  体育老师 各班班主任

通信联络组:尹崇刚  王传林

媒体应对组:李德博  陈方勇

警戒保卫小组:张玉栋 保安

沟通协调组成员:李德博 臧玉国

排险抢修小组:徐功财 张玉栋 后勤及物业全体人员

后勤保障小组:张玉栋 后勤及物业全体人员

4.学校应急总指挥职责:

①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②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和资源的调动。

③向公安、消防、安监、技监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④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项;

⑤向单位员工通报事故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向新闻媒体公布事故情况。

⑥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

5.事故现场指挥职责:

①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②指挥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④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⑤把事故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应急总指挥报告。

⑥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

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⑧负责事故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6.现场值班领导职责:

①在事故发生初始阶段,担当事故现场指挥。

②在确认事故即将发生或已发生后,向单位领导报告,向上级部门报告。

③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学校事故应急预案。

④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7.应急责任制:

①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保证学校安全,是学校应急预案指挥者。

②事故现场指挥,现场值班领导承担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指挥有关人员进行抢险排难。

③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三、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部门、年级要根据职责,建立和完善校园安全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有关校园安全的信息,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风险防控准备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校预警预报信息及发展态势进行综合预评估,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布预警信息,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一般事件)、Ⅲ级(较大事件)、Ⅱ级(重大事件)、Ⅰ级(特别重大事件)四个级别,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蓝色预警响应(Ⅳ级)

1.在领导小组协调指导下,及时、有效地开展处置行动,控制事态发展,将影响校园安全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2.及时收集、报告信息,加强对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检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3.学校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相关场所的巡逻工作。

4.相关部门、应急处置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5.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预防措施及应对措施。

(二)黄色预警响应(Ⅲ级)

在采取执行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措施:

1.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及时对影响校园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事件的级别。

2.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伤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三)橙色预警响应(Ⅱ级) 

在采取执行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措施:

1.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动员准备。

2.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3.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4.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四)红色预警响应(Ⅰ级)

    在采取执行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措施:

1.疏散或者撤离易受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2.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影响校园安全的活动。

3.组织有关应急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送渠道,确保信息传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预案保障

要建立规范有效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三)技术保障

加强维护学校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加强校园报警点、警务室的建设,不断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

(四)物质保障

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五)资金保障

学校要将应急资金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六)人员保障

学校应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处置小组按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七)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保障

1.宣传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等渠道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的宣传,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增强广大干部、教师和学生的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2.培训。学校要开展面向干部和教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知识的培训。将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增强广大干部、教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演练 。

1)学校要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每学期进行1-2次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2)学校要定期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演习。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3)学校要重点进行火灾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习。使学生熟悉紧急情况下逃生的路线,了解紧急情况发生时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重要性。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1)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己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影响校园稳定的负面信息,倾向性、苗头性言论或宣传品;视情况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2)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负面新闻、横幅、标语等,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网上热点问题,引发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视情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3)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师生收集短信、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有外来人员参与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4)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在校学生、教职工未经批准走出校门,并有社会人员参与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行为,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视情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以上四个级别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2.应急处置

1)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区分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校保卫人员和相关领导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2)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发生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工作处置小组报告,学校应急工作处置小组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区教体办公室,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

3)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教体办公室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成工作组,及时深入事发学校,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公安局,严格控制和监视。

4)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教体办公室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赶赴事发学校,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工作,并将处置情况报区管委会和市教育局,请求派遣警力进校,采取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师生受伤。

师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要派人劝阻,并配合有关部门维持好秩序,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寻衅滋事,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师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

    若派出所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学校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如学校必须做出处理学生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按照《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3.善后与恢复

学校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事件结束后,学校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学校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学校校舍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校园内水面溺水及校内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集体活动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热、油、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1.事故等级确认与划分

一般事故(Ⅳ级):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安全事故。

较大事故(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重大事故(Ⅱ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2.各类事故应急处置

 2.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学校领导在向区教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3)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4)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6)如果可能,要迅速启用广播系统,学校领导用广播指挥师生疏散或灭火

7)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8)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家长,妥善安置伤病员。

9)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10做好学生等受灾人员及家属的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等后续工作。

2.2校舍、围墙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校舍、围墙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学校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并立即向学校领导小组、教体办公室驻地街道进行报告;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2.3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一旦在学校楼梯通道发生拥挤踩踏事故时,在周边教师迅速到现场按各教学楼的应急疏散方案有序地进行疏散。让学生通知领导和其它教师到场进行组织工作。

2值班教师迅速到位,根据情况迅速打120和110请求支援或直接送受伤害学生到医院就医。

3值班人员迅速通知学校安全安全紧急情况处置小组和其它教师到场进行组织工作。

4学校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配合医疗部门对受伤者进行止血、固定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送医进行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

5)学校发生拥挤踩踏事故,事发学校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并向教体办公室进行报告。

6)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2.4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教体办公室进行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2.5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学校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教育局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隔离区;

3)教体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进行报告,并立即协同政府有关专业部门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4)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5)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驻地街道教体办公室报告,由驻地街道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6)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学校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驻地街道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7)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2.6校园门口周边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校园(门口)发生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值班领导和老师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教体办公室和公安交警部门进行报告;班主任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学校应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各级外事部门。

2.7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师生等情况,立即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3)学校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维护好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学校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政府和教体办公室进行报告,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努力将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2.8外出组织学习、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2)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3)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向教体办公室进行报告,同时现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5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6)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积极开展救助;

7)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2.9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1)学校后勤各部门要做好食堂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暖等方面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帮助,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2.10暴力伤害事件的处理办法

1)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同时迅速组织学校有关人员制止非法侵害行为,保护好现场。

2)迅速向公安、消防、救护、街道有关部门、单位求援。

3)组织抢救受害师生,尽量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

4)立即向派出所和区教体办公室报告。

2.11校园内群体性斗殴事件的处理办法

1)立即向派出所和110报警。

2)学校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

3)迅速救治受伤师生,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4)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教体办公室报告。

2.12溺水事件处理办法

1现场人员迅速拨打“120”、“110”急救电话,尽一切可能向周边人员呼喊求救,迅速组织现场有经验的成人救援落水者,并向学校领导、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全力救援。

3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安排专人做好接待;组织学生和教师撤离到安全地点。

4待救护人员到达后,协助救护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5及时向教育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有关事故情况。

2.13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现场人员迅速拨打“120”“122”“110”,视情况拨打“119”,并向学校领导、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维护现场秩序,稳定师生情绪,迅速转移未受伤师生。

2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根据伤员情况,组织有救援能力的人员实施现场急救,等待专业救助或尽快护送伤员赶往医院。尽最快可能了解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种类、强度、危害等)。

3配合公安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和群众疏散。

4及时向教体办公室汇报有关情况。

2.14教育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要根据上级对试卷安全保密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逐项抓落实。若试卷一旦发生被盗、泄密等情况,在第一时间上报教体办公室,并应立即按照预案开展工作。

2)加强考点设置的安全检查工作,不符合条件的不能设考。如考点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立即启用备用考点继续组织考试,若确实无法组织考试的,逐级报上级部门批准后终止考试,待灾情结束后,启用备用试卷重新考试。

3)加强考点、考生食宿点的卫生防疫工作。要派专职人员蹲点管理,确保考生的饮食卫生安全。如若发生其他传染性疫情,应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对考生和工作人员进行隔离和防治,同时启用备用考室。确实无法继续组织考试的,逐级报告上级部门批准后终止考试。待疫情结束后,启用备用试题重新考试。

 4)对确需用车接送考生的学校,要有专人负责联系、选用车况好的车辆护送,并与车主签订用车安全协议,同时安排专门人员随车护送,确保考生人身安全。如往返途中突遇交通事故,一定要第一时间报告教体办公室协调处置。

5)要与供电部门加强联系,考前对考点电力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绝不能因为电力问题而影响考试。如确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停电,各考点要启用考前准备好的发电机。

6)考试期间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如遇错发试卷、蓄意扰乱考试秩序、发生大面积违纪舞弊事件,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等,都应及时报告教体办公室,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处置。

2.15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16学校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迅速向公安等部门报告,组织人员实施抢险,救护受伤师生。

2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事故应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危险源,并设立警戒区域,疏散人员。

3特种设备事故应视不同情况,及时调动专用设备、设施进行抢险。

2.17校门口突发学生打群架伤害事故应急处理办法:

1一旦在学生在校门口(学校门口附近200米)发生伤害事故时,值班教师迅速到现场制止伤害的进一步发展。

2值班教师根据情况迅速打120和110请求支援或直接送该生到医院就医。

3通知主管领导和其它教师到场进行组织工作。

4办公室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治安部门。

5班主任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

2.18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1来人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与保安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学校警务室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必要时及时拨打110或按下一键报警。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1)迅速报警(110或一键报警

2)迅速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校长办公室。

3)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4)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

5)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入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2.19校园被盗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1.处置事件的组织:安全紧急情况处置小组。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后勤保障部、校级领导、安全紧急情况处置小组报警。

2)根据案情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安全紧急情况处置小组成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2.20体育活动事故应急处理办法:

本预案是指学生在体育课、体锻课活动中,因活动保护不当造成的事故,轻则挫伤、擦伤、关节损伤、肌肉抽筋、拉伤,重则造成骨折、呼吸紊乱、严重休克甚至丧失生命。伤害事故一般发生在球类活动、体操、田径运动等运动项目中。

1.组织机制

1)组织领导

体育活动伤害事故处理由校安全领导小组和体育教研组长组成。

2)人员分工

报警:体育课授课教师

调查报告:体育教研组长

协调:值班干部、体育课授课教师

护送伤者:班主任

2.体育活动事故的预防

1)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中学生好胜心强,经验不足,思想上麻痹大意,缺乏预防事故的意识,教师要教育学生树立“宁失一球,勿伤一人”的思想。

2)完善活动设施建设和管理。运动场地要保持平整,不应有坑洼、石块等,地面不宜太硬、打滑;球架、球门要定期检修;室内球场注意通风、采光。

3)教学和训练、竞赛活动必须精心设计、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1)建立良好教学秩序、重视课前准备;教师、学生着装规范,必须穿着体育服装上课,学生不准穿皮鞋、有跟鞋、凉鞋,女学生不穿裙子上课。

2)精密组织教学,加强纪律教育。体育教师必须经常反复地向学生进行遵守纪律、遵守常规、服从组织、遵守游戏规则等方面的教育。

3)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相互保护的意识。

4)体育教师应掌握特异体质的学生情况,掌握合理的运动量、注意区别对待。在运动量的掌握上,教师要随时注意学生的生理反应,进行合理调整;教师对于病痛、体弱、伤残的学生要及时关心,安排他们免修、见习等。

4)重视准备活动、加强医务监督。教师应根据上课内容和气候情况决定准备活动的内容,严禁不做准备活动就进入体育活动,准备活动要充分、有针对性;学生应掌握自我医务监督的常识。

5)加强保护措施。严格裁判、禁止粗野动作,不使用错误的推、拉、撞等危险动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

3.体育活动事故的处理

1)在场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报告在场老师、校医和班主任,紧急或情况复杂时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关教师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应及时送医院检查、急救或打120救护电话。

2)及时通知家长及其他监护人,以便作出救治决定,并作好安慰工作。

3)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4)重大的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区教体局。

5)事故发生在课上或因学校设施原因造成伤害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学校应承担责任的,教育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保险公司。

6)前往医院探视,随时掌握伤者身体康复情况。

2.21实验课(电脑课)突发学生伤害事故应急处理办法:

1.一旦在实验课发生突发学生伤害事故,如是电源漏电,教师应迅速将总电源关闭。如为化学药品引发的伤害事故,课任教师应根据有关知识组织对学生初步处理。

2.课任教师迅速要求医务室人员到场进行抢救。

3.医务人员与课任教师根据情况迅速打120和110请求支援或直接送伤害学生到医院就医。同时通知领导和其它教师到场进行组织工作。

4.组织学生迅速回班,并做好安检工作。

5.班主任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6.妥善处理事故。

2.22学校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它注意事项

1)发生灾难事故,学校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应及时向各级有关外事部门报告;

3)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4)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要妥善处置,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5)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3.善后与恢复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高度重视师生应急避难教育与演练工作,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和遇险自救互救与逃生能力。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自然灾害事件主要包括:气象、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1.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1Ⅳ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一次灾害过程造成损失未达到较大灾害标准的自然灾害。

2Ⅲ级事件: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3Ⅱ级事件: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4Ⅰ级事件: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应急处置

    1)预报后的应急响应

    教体办公室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学校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学校的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做好抢险救援等应急准备工作;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2)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学校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运作,灾害发生要立即向教体办公室领导和有关人员报告,做好人员救治工作,到医院看望受伤人员。

教体办公室协调和帮助学校解决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根据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指导学校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

3)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的应急措施

    学校在当地街道办事处和教体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立即开展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粮食食品物资供应,灾民安置,维护社会治安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灾害损失评估,应急资金调配和宣传报道工作。

3.善后与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学校自身无力解决的,积极向区教体办公室和管委会反映,请求协助解决,避免事故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重视师生应急避难教育与演练工作,完善学校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学校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和遇险自救互救与逃生能力。

(四)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学校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校内及学校所在地区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卫生事件。

1.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1)一般突发卫生事件(Ⅳ级)

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一100人,无死亡病例。

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卫生事件标准。

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发生在学校的,经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卫生事件。

未达到Ⅳ级突发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卫生事件,均按照Ⅳ级突发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2)较大突发卫生事件(Ⅲ级)

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卫生事件标准。

艾滋病、肺结核、出血热、乙肝等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区)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卫生事件标准。

在一个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重大突发卫生事件(Ⅱ级)

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卫生事件标准。

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艾滋病、肺结核、出血热、乙肝等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卫生事件标准。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区以外的学校。

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发生在学校的,经省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卫生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卫生事件(Ⅰ级)

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己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及发生在学校的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卫生事件。

2.应急处置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并迅速向教体办公室和卫健部门报告信息。

学校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发生卫生事件后,学校教体办公室的应急反应:

学校的应急反应

(1)食品卫生类

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启动应急预案,必须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抢救措施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物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责令食堂或超市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联系当地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迅速组织人员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3.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通信联络组负责迅速向区教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4.教学管理部通知有关班主任年级组长及课任教师到校参与做好学生组织抢救工作。

5.学生发展部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做好家长的疏导工作;学校制定专人接受新闻部门采访;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后勤保障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7.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2)(流行病疫类)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如“非典”、“流感”、“甲肝”等),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各班主任要马上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校长办公室,并及时与该生家长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诊为传染性流行病或疑似传染病,学校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迅速如实报告区、市教育局与市疾控中心。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老师办公室、全校有关公共场所进行严格的消毒和隔离。

3.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4.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该班任课教师遵照上级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5.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学校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按照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和街道办要求,认真落实其它紧急应对措施。

    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教体办公室、卫生部门和其他部门(单位),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3.善后与恢复

    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学校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2)对突发卫生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3)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导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教育舆情事件应急处置

1.舆情等级确认与划分

在教育舆情事发第一时间,对舆情的潜在舆论风险进行分析,初步判断等级。根据舆情影响程度,分为重大教育舆情和一般教育舆情2个等级。

1)一般教育舆情:是指在论坛、微博、维权网站等平台涉及有损教育形象的敏感信息或对某项政策、某类问题提出质疑、表达诉求,未有主流媒体介入报道,评论量少,仅有少量围观的舆情。

2)重大教育舆情:是指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扰乱教育秩序、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舆情。

2.舆情回应处置

涉事责任学校是第一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将舆情作为“特急事件”靠前指挥调度,快速反应、迅速处置,最大程度降低负面舆情热度。线下要积极有效应对,妥善处置;线上要及时引导,必要时要及时发声,回应关切,澄清事实,掌握话语主导权,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进行。重大教育舆情最迟5小时内要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一般教育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应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确保回应时效。

六、信息报告机制

(一)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指涉事学校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

2.责任报告人:指涉事学校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信息报告必须经过相关负责同志同意后报送,涉密信息按规定报送。

(二)学校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时限、内容和程序

1.报告时限

1)初次报告。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由校长在第一时间向教体汇报(最迟不超过接报后20分钟),详细信息须在事发后1.5小时内上报(力争20分钟内电话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对暂时难以查清的,也要在20分钟内上报初步情况,并进一步核报相关情况。教体办公室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经研判确需向管委会和市教育局报送的要及时报送。

2)进程报告。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态控制及变化情况的信息,对性质复杂且处置时间较长的突发事件,要实行信息日报制度,必要时随时续报。

3)结案报告。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信息终报,并在2天之内上报总结报告。

2.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伤害的情况、初步性质、可能原因及联络人、联系方式。

2)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事件进程、事故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措施等。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工作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3.报告程序

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同时,学校应按时限要求,由专人立即向教体办公室报告。

说明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全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部门年级、教职工应遵照执行

(二)预案的启动

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学校制定并负责解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济南高新区实验中学

2022829

 

济南高新区实验中学2022年8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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