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我校2019年继续招收推荐生,招生简要章程如下:
一、招生范围
根据《济南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最终确定,我校2019年面向高新区初中学校招收推荐生50人。
二、推荐生报名条件
1.根据《济南市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凡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达到B级;且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B级;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均须达到“合格”的济南市高新区初中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2.考生自荐信
3.经过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且学校审查同意。
4.根据本人意愿,填写《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
择校生不享受推荐生资格。
三、推荐程序
1.初中学校须于5月17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确定的推荐生名单在本校张榜公示3天。
2.请各初中学校公示结束后,于5月20--22日下午16:00前将推荐名单、学生自荐信、教师推荐信、相关成长记录材料及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背面填写学生姓名)报送我校教导处。
同时报电子版推荐生名单(包含姓名、性别、学籍号、身份证号、毕业学校、联系电话)。
3.5月23日前我校根据初中学校提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审核。
5月24日后登陆我校网站查询考场号、座号。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推荐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1.测试内容:命题依据初中课程标准,不拘泥于教科书,全面测试学生综合能力。
2.测试时间: 5月26日上午 数学 8:00—10:00 英语: 10:20-11:50
五、录取及公示
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预录名单于5月31日前在学校网站公示,按要求将推荐生录取名单上报济南市教育局。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推荐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委员会,负责学校推荐生综合测试、选拔、公示的组织领导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加强对推荐选拔工作的领导和监管,明确责任,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推荐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
济南高新区实验中学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