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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实验中学2018年推荐生招生方案


为适应课程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济南市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推荐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推荐生招生计划为50人。

二、招生范围

济南市高新区各初中学校

三、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22日

四、报名条件及材料

1. 报名学生必须符合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推荐生的标准。

2.在高新区各初中学校所在班级综合测试前十名的学生。

3.具有所在初中学校的学籍,初三后一直在本校就读的学生,且初中生物、地理学业水平测试及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级以上指标;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均须达到“合格”。

4.经两名初三任课老师联名的推荐信及相关成长记录材料(不含成长记录手册),学校审查同意。

5.填写《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并提交自荐信。

6.报名时需提供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三张,背面填写学生姓名,学校提供电子版花名册(含初中学籍号、姓名、性别、联系电话等)。

五、推荐录取招生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

2.初中校长实名推荐。初中学校成立由校长、前勤领导、初三年级骨干教师代表等组成的推荐工作委员会,负责学生的推荐工作。

3.成立学校推荐生选拔领导小组。对初中学校提交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并对推荐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和面试。根据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享有推荐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

4.测试时间:2018年5月27日上午8:00前在学校北门广场集合,8:30综合测评开始,测试时学生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5.公示备案。学校将确定的推荐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推荐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荐生综合测试、录取、公示的组织领导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加强对推荐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管,明确责任,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推荐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领导小组:

长:高一鸣

副组长:魏庆峰  徐功财

员:刘宠祥  刘学东 王慧卿  李德博  潘荣彦

七、本实施方案由济南高新区实验中学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济南高新区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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