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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
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落实国家和我省
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持续保持治理教师有偿补
课的高压态势,营造良好教育行风,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3月
至7月在全省中小学校继续组织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有
偿补课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结合
新学期开学的时机,迅速部署此次专项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
宣传,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的舆论态势和氛围。及时组织校长和
教职工认真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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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
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
迹,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
有”好老师。
二、全面自查自纠。各地要持续开展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排查
活动,逐校逐人摸清、摸实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情况。各级教育行
政部门、各学校要建立工作台账,在媒体、网站、公示栏公布举
报投诉电话、信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
映的问题,要逐件落实,及时处理,及时回应。
三、集中治理查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检查组,对所
属学校开展专项检查,也可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的形式开展专项
督查和暗访工作。重点检查日常监督与查处情况,监督方式、问
题受理、案件查处以及督学督导工作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
求、举报事项的查处等情况。重点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
补课,推荐、诱导、逼迫学生及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课上不讲课后培训机构或补习班讲等情况。
四、加大惩处力度。对有禁不止的学校、教师依法依规予以
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对于从事有偿补课
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
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 18 号令)、《中小学教师违
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 号文件印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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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
民政府令第 255 号)、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
〔2015〕4 号)等文件,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
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
同的相应处分。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取消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资
格,所在学校在各级文明校园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特级教师、
名师名校长、优秀教师等荣誉获得者参与有偿补课的,撤销其称
号及待遇,并予以通报。参与有偿补课受到处分的教师,暂缓教
师资格注册,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党员教师参与有
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再
做出行政处理。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给
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
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我厅(委)将建立在职中小学
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曝光平台,通报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和处分情
况。
五、压实工作责任。各级中小学要结合自身实际,校长要落
实好教师有偿补课治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坚持既抓当前、也管长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将严禁在职教师
参与有偿补课等作为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师德考评的一票否决项,
坚持常抓不懈,决不放松,久久为功,切实刹住教师参与有偿补
课行为,营造良好的教风、师风、校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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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政策宣传、教师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和监
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防止走过场。对宣传教育不及时、自查
自纠不认真、治理有偿补课行为不力的,经查实情况,坚决追究
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工商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确保整
治取得实效。我厅(委)将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暗访暗查。
六、疏导合理需求。各地要通过工作方式创新,坚持惩治与
预防、规范与引导、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既有教师行为
“红线”,又考虑学生需求,落实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
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教基一厅〔2017〕2 号),建立健
全课后服务管理机制;要摸清群众需求,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
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各地要积极创新方式疏导家长和学生
的补课需求,采取设立公益辅导点、志愿服务、网络平台答疑等
形式,满足家长和学生的合理需求。
七、及时总结工作。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
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积
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我厅(委)将把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
为调查纳入学生课业负担调查内容,对抽检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
评价各地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请各市于 7 月 30 日前将专项活动工作情况报告报我厅(委)
教师处。专项活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以县为单位填写,
各市进行汇总审核并负责市直学校的填报,于每周五下午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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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通过“山东省教师管理平台系统-治理有偿补课周报告”专栏
报送专项治理进展情况。
教师处联系人:马光辉 杨庆恒,联系电话:0531-81676761。
山东省教师管理服务平台:http://jsgl.sdei.edu.cn/
平台技术联系人:董军 韩大鹏 联系电话:0531-89701380
89701768。
附件:1.山东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电话、信箱
2.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周报表
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2018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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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山东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电话、信箱
单 位 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举报信箱
山东省教育厅  0531-81676761  jswgjb@sdedu.gov.cn
济南市教育局  0531-66608051  jnsjyjrsc@163.com
青岛市教育局  0532-85912915  qdjspx@163.com
淄博市教育局
0533-3184086
0533-3181889
jiaoyugh@163.com
枣庄市教育局  0632-3226807 zzjyjhp@163.com
东营市教育局  0546-8327721  jyjrenshike@163.com
烟台市教育局  0535-2101861  zgk@ytedu.cn
潍坊市教育局  0536-8791010  zxts1010@163.com
济宁市教育局  0537-2314365  jnsjyj@163.com
泰安市教育局  0538-6995096  shide0538@163.com
威海市教育局  0631-5819520  wt88362163.com
日照市教育局  0633-8779313  W8779313@163.com
莱芜市教育局  0634-6214625  lwsjsgzb@163.com
临沂市教育局  0539-8303939  lyzijj@163.com
德州市教育局  0534-2322432  dzsjyjrsk@126.com
聊城市教育局  0635-8246182  lc8246182@163.com
滨州市教育局
0543-3188770
0543-3188750
bzsycbkzl@163.com
菏泽市教育局
0530-5333184
0530-5333168
hzjcjy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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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周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专项活动
方案
本周治理
工作进展
处理、处分参与有偿补课教师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  职务/职称
教师资格证
编号
获得的省级以上荣誉  参与有偿补课情形  处分意见
注:每周五 16:00 前在山东省教师管理服务平台填报并提交,查处通报情况需上传处分和通报文件,无处分情况也要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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